成都: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******
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。
《通知》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,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,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、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;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、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(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,以下简称“无房(棚改)家庭”)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。
《通知》明确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:1.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;2.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;3.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(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)2倍以内的房源。
《通知》规定,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,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(含)至3倍之间的,按照无房(棚改)家庭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无房(棚改)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%,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,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(棚改)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若无房(棚改)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,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。(中新财经)
西藏自治区“两会”新闻发布会举行******
记者从西藏自治区“两会”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西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3号至16号召开、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于1月12号至15号召开,新闻发布会上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亦峰、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谢会昌分别介绍了“两会”筹备工作情况、主要任务和日程安排,并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亦峰表示,过去五年,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站在忠诚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忠诚践行“两个维护”的高度,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,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做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,聚焦“四件大事”“四个确保”、聚力“四个创建”“四个走在前列”,人大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五年来,政协十一届自治区委员会及其常委会,始终着眼于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,积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,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西藏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谢会昌表示,十一届政协履职的五年,把牢正确政治方向,广泛凝聚共识,助推“四个创建”“四个走在前列”,努力把人民政协制度转化为治边稳藏效能,开创了我区政协工作新局面。(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尕玛多吉、杜倩见习记者石永程)